欢迎访问BEVITOR伟德!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正文
关于廉洁文明节俭过好清明节的通知
2019-04-05 09:11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全校各单位:

清明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倡导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警示教育

节日期间是“四风”问题的多发期和高发期,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悟细思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纪律意识,持续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

二、重申纪律要求

节日期间,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禁利用工作时间祭扫;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使用公款公物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严禁借祭祀之机利用公款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同学会、校友会;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等。

三、倡导移风易俗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尚行动”。全校各单位要把廉洁文明节俭过好清明节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举措,作为深化我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大力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倡导新型文明祭扫,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做移风易俗文明过节的倡导者、示范者、监督者,营造廉洁文明节俭的节日新风尚。

以上通知要求,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对于在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校纪委将依规严肃处理。

中共BEVITOR伟德APP官网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4月4日

关闭窗口